1.甲类火:
常见固体可燃物质着火,这些物质包括木材、木基物质、布、纸、橡胶以及某些塑料。可用水和水溶液(泡沫)去扑灭。在失火现场必须携带呼吸器。
2.乙类火:
易燃或可燃液体、可溶的固体、润滑质和类似物品着火。这类火只限于表面燃烧,但有爆炸的危险。燃油和柴油在输入燃烧器之前加热是最危险的。首先应切断可燃物质的来源,再采用泡沫施救最为有效。具体步骤:以喷雾和水柱的方法冷却液体舱或暴露的区域;用泡沫覆盖液体并向失火现场释放蒸汽或二氧化碳以隔绝空气流通来切断氧的来源;阻止火焰蔓延。少量溢油可用化学干粉或泡沫灭火器或水雾;货油舱可使用甲板上的泡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雾状喷水可用于重油。厨房可使用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灭火器。
3.可燃气体着火称为丙类火:
宜用卤化烃和干粉。气罐或气瓶上均装有减压阀和易熔销。这种火在关闭气源之前只能听任其燃烧。
4.可燃金属引起的火灾称为丁类火:
如轻金属钠、镁、铝、钛、钾等,可使用金属干粉7150或沙土来扑灭。注意铝粉有爆炸的危险。
5.电器火灾:
首先切断电源,断电后的电器火灾可作为甲类火来扑救。若无法断电则应使用不导电的卤化烃、干粉和二氧化碳等灭火剂加以扑救。